佛山质监局落实“三有”措施扎实开展在用汽车衡计量监管工作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为加强对在用汽车衡的计量监管,维护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和公路交通运输安全,佛山市质监局按照"监督有重点、整改有跟进、措施有创新"的"三有"工作思路,对全市1000多台在用汽车衡实施计量监管,扎实开展在用汽车衡计量监管工作。 一是以涉及民生的汽车衡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在汽车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中,该局以用于贸易结算、公路管理、对外提供公正数据的汽车衡为重点,对农产品、海产品、果菜、废品收购等网点使用的贸易结算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路管理用和对外提供称重服务的汽车衡进行逐台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有进行周期性检定,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计量器具检定制度和日常维护制度,以及汽车衡的日常维护、计量管理人员、计量准确度等情况,共检查此类汽车衡246台,检查中没有发现在用汽车衡有存在故意作弊的违法行为,检查合格率达到100%。 二是认真跟进和落实整改措施规范企业计量行为。对使用超期未检定汽车衡的单位,有针对性地向企业开具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申请检定,纠正企业不规范行为,着重检查了超期未报检和新安装未报检的企业,共检查137家企业的143台汽车衡,发现有56台未能按期检定的汽车衡,检查人员向使用单位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发出责任令整改通知书的企业进行逐一跟进落实,监督企业落实整改,到专项检查结束时,已经全部完成了检定。 三是采取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新举措切实增强监管有效性。该局对企业内部使用的汽车衡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管,其中三水区局抽查了32家企业的38台汽车衡;顺德区局抽查对辖区内在用的154台汽车衡中的30台进行了抽查。同时,为全面掌握管理中的重点和盲点,该局对全市所有在用的汽车衡进行普查,掌握了该市1141台在用汽车衡的分布、使用、检定等基本情况,其中三水区局对本辖区的在用汽车衡进行全面普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了相应的检定管理档案,目前已将14家社会公正计量行以及172家企业的184台自用汽车衡的资料录入了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的强制工作计量器具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监察系统,实行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