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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所属分类:
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
2026-08-12 08: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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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民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开展
“七五”普法工作。
一、
“七五”普法主要工作情况
(一)组织和经费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省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安排和考核,制定并印发法治宣传教育
“七五”规划、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普法责任清单等,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时要求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制定本地区“七五”普法规划,并开展中期督查,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2.加强经费保障。
加大投入,创造条件,为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支持购买普法教材、培训、宣传,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机构改革以来,省局开展各项普法工作累计投入
50余万元。
(二)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情况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融入支部日常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市场监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一是在宪法日活动期间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集中组织宪法知识专题学习。二是
积极参加普法微信公众号学习答题活动,并
在门户网站开辟宪法主题宣传飘窗,通过电子显示屏推送宪法宣传教育主题,在办公楼前悬挂宪法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组织宪法宣讲骨干到对口帮扶贫困村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基层群众。四是利用开展许可审批、执法检查等时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面向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宣传宪法。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一
是持续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书籍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学习教材。二
是大力开展廉洁从政教育。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开展学习研讨,进行党内法规制度知识测试。四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11.21”重要批示精神。
4.深入学习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执法一线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将法治学习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业务工作,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在实际工作中用法执法水平。二是组织全省系统积极参加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掀起学习法律知识的新高潮。三是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举办面向省局机关干部、市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等各类对象的法治培训班
20余期,累计培训2.6万余人次。
(三)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情况
1.突出食品安全,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专项法治宣传。
以《食品安全法》实施十周年纪念宣传为契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一是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普法,提高农村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大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力度,开展以
“
科学认知保健食品
,
明白理性放心消费
”为主题的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
提高公众对保健食品的科学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掌握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熟悉保健食品常见欺诈手段,引导公众合理选择、科学食用保健食品,提升理性消费意识。
2.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二是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举措,加强农
(集)贸市场、商超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各餐饮服务单位及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做到“五严禁、五落实、三强化”。三是出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规范管理的通知,全力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四是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谨防虚假广告侵害的提示,防止广告宣传陷阱。五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从重从严从快坚决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疫情期间连续发布防控疫情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件两批14起,迅速查处一批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六是推动出台《辽宁省“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方案》、《辽宁省关于支持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意见》和价格干预等政策措施,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精准帮扶机制,开展“联合双打”专项执法行动,全力推进复工复产,确保“六保”“六稳”工作落到实处。
(四)贯彻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区别不同领域、突出工作重点,在执法、管理、服务过程全力推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1.
在食品保健品领域,开展
“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
在农村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保健食品
“五进”活动,提高公众对保健食品的科学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增强
理性消费意识。
制作发放小作坊
“五严禁”警示牌并要求生产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对消费者进行公开承诺,组织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学习。
2.
在特种设备领域,
联合行业部门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印发《责任清单》,指导其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开展电梯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等改革措施在全省落地,特种设备全社会共治共享氛围初步形成。
3.
在
行政许可领域,通过
严格执行
“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和“一网、一门、一次”等便民举措,将各项行政许可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条文及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等在登记审批窗口醒目公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4.
在产品质量安全领域,
与监督抽查工作相结合,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抽检企业。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宣传《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督导危险化学品、日用消费品和儿童、学生用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重点商超、批发市场对照法律开展自查自纠。与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相结合,运用集中约谈、行政处罚、质量帮扶、整改复查等措施,对企业进行普法宣传。
5.
在标准
计量
认证认可领域,
针对民营企业开展标准化知识培训,提高民营企业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
在加油机、眼镜制配场所、
计量
器具制造企业等省级专项
计量
监督检查过程中,向被检查单位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宣传普及《
计量
法》等法律法规。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
计量
审查工作中,开展能源
计量
审查法律法规培训。
6.
在网络空间领域,利用网站等
突出对《电子商务法》的宣传,并深入
沈阳、大连、盘锦等地的电商
企业
对《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进行宣传。
7.
在竞争执法领域,加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对存在违法风险、发现问题苗头的企业及时进行约谈,告知其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及具体条款,做好政策解释,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对已经发生违法事实的企业,严格依法立案调查处理,维护法律权威,并及时通报案件情况,扩大社会效应。
(五)创新市场监管普法依法治理情况
1.强化媒体舆论监督,全力打造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新阵地。
联合辽宁广播电视台开设全媒体新闻观察类节目《食安辽宁》,围绕国内外食品安全最新动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抽检报告、品牌推送、相关法律普及、科普知识和风险提示等方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
2.注重新媒体传播,开通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以权威、准确、及时为发布原则,坚持便民利民,满足社会公众需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展示市场监管工作,打造辽宁市场监管系统的信息发布平台、普法和新闻宣传阵地,政务公开和服务公众的窗口,讲好市场监管故事,传播市场监管声音,塑造市场监管形象,普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截止
8月底,共推送文章294篇。
3.以案释法,开展行政执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活动聚焦
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以案释法,通过优秀案例的示范作用,规范和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制意识。
4.重要时间节点普法。
一是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二是围绕食品安全,开展“
食品安全周
”宣传活动
。三是围绕特种设备安全,开展
“安全生产月”“电梯宣传周”活动。四是围绕质量提升工作,在质量月、世界
计量
日、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日等集中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
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干部队伍特别是基层人员面临新机构、新岗位、新职责等情况,法律法规掌握不全、运用不准,在学法用法普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是
普法宣传教育的手段和方式还比较单一,创新不够,法治宣传教育的渠道、方式等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是
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观念仍需增强。部分市场主体存在侥幸心理甚至故意为之,违法生产经营,侵害消费者利益,破坏经济秩序;广大消费者法治观念不强,消费维权难,运用法律武器维权能力较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
继续强化市场监管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培训。
提高政治站位,
将法治教育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管理、服务工作的全过程。
二是
继续强化对企业和社会的普法宣传活动。注重加强
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解读执行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向市场主体、消费者和社会公众进行广泛的宣传普及。特别要通过对违法案件的严格依法查处和公示,起到
“查处一个、教育一片、警示社会”的积极作用。
三是
创新丰富法治宣传手段。利用好法律颁布纪念日、
“
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执法整治行动、典型案例集中曝光等形式,综合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网上审批系统及窗口、宣传册等多种媒介,提升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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